鞍钢向攀钢系追加一次现金选择权
发布时间:2008-10-24 11:32 来源:中钢网 编辑:飞扬
攀钢钢钒(000629)今日发布公告称,为鼓励更多的攀钢钢钒有选择权股东选择继续持有公司股票,鼓励更多的攀渝钛业(000515)和长城股份有选择权股东参与换股,鞍钢集团作出进一步承诺:鞍钢集团将向"于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期截止日未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有选择权股东"追加一次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的权利。
鞍钢集团新的承诺函中写道:在严格履行原承诺函项下的承诺的基础上,公司将向有选择权股东追加提供一次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的权利;自现金选择权方案首次申报行权期截止日起两年后的特定期间,首次申报行权期未申报行权的有选择权股东可以选择第二次申报行权;有选择权股东在原承诺函项下的权利不因补充承诺而受任何不利影响。
若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有选择权股东选择于首次申报行权期申报行权,将分别按照9.59元、14.14元和6.50元的价格获得第三方支付的现金对价。若三家公司有选择权股东未于首次申报行权期申报行权,并选择于两年后的第二次申报行权期申报行权,就要根据不同公司而定。
攀钢钢钒有选择权股东方面,若在第二次申报行权期申报行权后获得第三方支付的现金对价,则将在首次申报行权期该股东所享有的现金选择权价格基础上,获得第三方参照同期固定收益产品所确定的市场收益率。
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有选择权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在首次申报行权期结束后,将先按确定的换股比例转换为攀钢钢钒的股份,在第二次申报行权期申报行权后获得第三方支付的现金对价。并且,将在首次申报行权期该股东所享有的现金选择权价格基础上,获得第三方参照同期固定收益产品所确定的市场收益率。
业内人士认为,鞍钢集团的承诺给了股民更多选择,这能够更好地鼓励股东换股,避免因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而导致的资金和股权结构变化等问题。攀钢钢钒则认为,这有利于进一步保护三家上市公司有选择权股东的合法权益。
又讯 鞍钢股份(000898)今日发布了第三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22.73亿,同比增长28.93%;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31元;实现营业收入228.47亿,去年同期为162.68亿。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钢材市场价格下跌,鞍钢股份库存产品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因此公司2008年三季度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79亿元,影响第三季度利润4.3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