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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被命名为首批“创新型企业”

发布时间:2008-08-05 08:31 来源:中钢网 编辑:飞扬

           8月4日,记者在鞍钢采访时获悉,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7月底联合发布了首批“创新型企业”名单,鞍钢被命名为“创新型企业”。
          所谓“创新型企业”,是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依靠技术创新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和持续发展的企业。2006年7月,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启动了建设“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以推动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的内在机制,制定正确的技术创新战略,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这三个部门确定的试点企业共分两批,计287家,鞍钢是首批103家试点企业之一。
          鞍钢基本形成了以企业为创新主体,以技术中心为核心,以基层厂矿工程技术人员为基础,以国内重点高校、研究院所教授、专家为借助力量的企业研发体系。在与高校院所展开全面技术合作的基础上,还共同承担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军工项目和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先后投资6000余万元专项资金,加强研发设备条件建设。
         进入“十一五”,鞍钢制订了科技规划,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得以全面提升,专利申请数量由2006年的120件提高到2007年的313件,同比增长150%。四项ASP技术发明还进行了国际专利PCT申请,实现了国际专利“零”的突破。与此同时,鞍钢一大批科研成果还分别荣获国家、部、省科技进步一、二等奖。2005年、2006年和2007年,“鞍钢牌”铁路用钢轨、船体结构用钢板、集装箱用钢板先后被国家质检总局授予“中国名牌产品”称号。鞍钢成为唯一连续3年获得中国名牌的钢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