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拟向中石油无偿划转6.5亿股A股股份 双方交叉持股
发布时间:2017-10-13 11:09 来源:网络 编辑:路露
中石油无偿向鞍钢集团划转4.4亿股A股股份获批3个月后,鞍钢集团拟向中石油无偿划转股份。自此,2015年以来密集出现的央企交叉持股再添一例。
10月12日晚间,鞍钢股份发布公告,公司于10月11 日晚间接到鞍钢集团转来的《鞍钢集团公司关于无偿划转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中称,为加强鞍钢集团与中石油集团的战略合作,优化鞍钢股份股权结构,鞍钢集团拟将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鞍山钢铁”)持有的公司6.5亿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8.98%)无偿划转给中石油集团。
本次无偿划转后,鞍钢集团通过鞍山钢铁持有公司42.19亿股 A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8.31%,中石油持有公司6.5亿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8.98%。
截至10月12日收盘,鞍钢股份A股股价报6.52元/股。若据此价格计划,本次无偿划转股权对应价值约42.38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的5月26日,中国石油(601857)公告称,控股股东中石油拟将其持有的中国石油4.4亿股A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24%)无偿划转给鞍钢集团。 按当天股价计算,这笔无偿划转价值34.32亿元。随后的6月27日晚间,中国石油公告称,上述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已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这也就意味着,中石油和鞍钢集团这两大央企的已基本完成交叉持股。而央企之间的交叉持股自2015年底开始密集出现,中国海运集团、中远集团、中船集团、国投集团、原宝钢集团等也曾无偿划拨一定的上市公司股份给其他央企。2015年9月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此番鞍钢集团和中石油之间的交叉持股让外界不免联想到宝武大合并之前中石油和宝钢集团双方的相似动作。2016年6月17日,中石油向宝钢集团无偿划转6.24亿股A股股份,占中石油总股本的0.34%。2016年8月15日,宝钢集团向中石油无偿划转8亿股A股股份,划转部分占宝钢股份总股本的4.86%。
就在这两个时间点之间,也就是2016年6月26日,宝钢股份和武钢股份几乎同时宣布筹划重组。在此后的分析中,相关人士就认为,中石油和宝钢股份的交叉持股即是为宝武大合并做准备,也就是在合并方案需要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时能够有所保障。毕竟,一旦一股独大的国有股份回避表决后,中小股东有可能掌握决定权增加变数。
不过,鞍钢集团和中石油本身也合作历史悠久。自2000年以来,鞍钢在钢材销售、油品采购、科研等方面与中石油开展了广泛的合作。鞍钢集团官网显示,2014年1月15日,两者还在北京签订了战略采购协议,双方确定为期十年的战略采购合作期,并承诺在战略采购协议期内,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为对方发展提供支持。
根据协议,中石油将为鞍钢集团提供较为稳定的资源市场,鞍钢集团将为中石油提供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用钢、石油天然气储罐及压力容器专用钢板、石油天然气输送及炼化装置用无缝钢管等战略采购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