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钢股份: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发布时间:2012-02-29 15:33 来源:中钢网 编辑:蓝雨
会审字[2012]0679号
关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41号文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钢公司)2011年度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征求意见稿)第九条“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根据其余额性质在资产负债表进行列示。其中,对于增值税待抵扣金额,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列示。本解释发布前应交税费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列报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的相关规定,凌钢公司于2011年度,对上述会计事项进行了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凌钢公司此项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增2009年“其他流动资产”55,040,374.08元,调增“应交税费”55,040,374.08元;追溯调增2010年“其他流动资产”123,491,600.19元,调增“应交税费”123,491,600.19元;调增2011年“其他流动资产”216,329,557.06元,调增“应交税费”216,329,557.06元。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各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凌钢公司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影响200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增加55,040,374.08元,影响201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增加123,491,600.19元,影响201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增加216,329,557.06元。
二、会计估计变更(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2004年,凌钢公司根据财税[2004]153号《关于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固定资产采取加速40%折旧政策。
2009年,凌钢公司根据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及2009年5月《关于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取消,凌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对2009年新增固定资产取消加速40%的折旧政策,2008年度以前形成及新增固定资产仍按加速40%折旧政策执行,同时对2008年度新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部分进行纳税调增。
2011年,凌钢公司为减少财税差异,统一财务核算与税法要求,并结合近年核算管理实际情况,凌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对2008年度新增的按加速40%折旧的固定资产,从2011年1月1日起不再进行加速折旧。
(二)会计估计的会计处理凌钢公司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影响2011年12月31日累计折旧减少13,190,374.27元,影响2011年度营业成本减少13,190,374.27元。
(三)会计估计变更对各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凌钢公司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影响201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增加13,190,374.27元,影响2011年度利润总额增加13,190,374.27元。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作为凌钢公司披露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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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冯颖
中国注册会计师:宫国超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