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发布时间:2011-01-07 08:39 来源:中钢网 编辑:中国钢材网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该股东自身及其一致行动人从上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累计减持比例为1。2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六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ST钒钛公告编号:2011-02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钒钛
股票代码:00062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中山东二路十五号7楼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1年1月6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持有的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公司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ST钒钛: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十五号7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12亿元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10000000002538
税务登记证号码:310103132206502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股东名称: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中信集团公司
营业期限:一九八八年七月二日至不约定期限
通讯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15号7楼,20000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权的情况。
二、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投资收益实现的需要,减持*ST钒钛的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在合适的市场时机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继续减持*ST钒钛的股票。
三、权益变动方式
自2010年12月21日至2011年1月5日,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卖出*ST钒钛股票73574926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ST钒钛总股本的1.28%。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ST钒钛的股份比例减至5%以下的日期为2011年1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前持有*ST钒钛股,占*ST钒钛总股本的6.25%;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后至公告日止仍持有*ST钒钛股份284283687股,占*ST钒钛总股本的4.96%。
四、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卖*ST钒钛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五、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六、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深圳证券交易所
2、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二零一一年一月六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签署日期:二零一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