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闽光: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0-05-18 15:17 来源:中钢网 编辑:
证券代码:002110证券简称:三钢闽光公告编号:2010-018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5月13日上午在福建省三明市工业中路群工三路本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由公司董事长卫才清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4224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3,470万股的79%。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4224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批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4224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批准《2009年度财务决算和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4224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批准《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本公司2009年度合并实现的净利润为42,270,512.04元。因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09年度可以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200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026,982,638.49元,加上当年转入净利润42,270,512.04元,扣除在2009年派发的2008年度现金股利16,041,000.00元后,2009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53,212,150.53元。公司以截止200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3,47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7,429,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015,783,150.53元结转下一年度。2009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表决结果为:同意4224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4224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2010年公司投资计划(草案)》。公司2010年度计划投资82962万元,续建和建以下项目:1、二炼钢技术改造项目;2、3#200平方米烧结机工程;3、1250m3高炉及配套工程技术改造项目;4、其他小技改项目。此外,2010年度公司还计划安排7500万元用于生产机动设备大修改造及零星设备购置等。表决为:同意4224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继续聘用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审计中介机构,为公司提供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65万元(含交通食宿费)。表决结果为:同意4224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八)在关联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39500万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公司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74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公司与参股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224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在关联股东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2080万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公司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016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一)在关联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39500万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公司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74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0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于2009年12月30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向各家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确定了公司2010年拟向各家商业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58.6亿元整,截止2010年3月31日公司已发生贷款人民币34.9亿元整。由于近期国家加大贷款规模宏观调控力度,为了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公司2010年生产经营发展及技术改造和应对原燃材料价格上涨形势的资金需求,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实际融资不突破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的前提下调整部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增加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用作申请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0%的银行贷款(不含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同时,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颜金松先生(身份证号码:350402195908162016)办理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一切与银行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为:同意4224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三)在关联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39500万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托管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53.9733%的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74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4224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李世俊先生、陈维铉先生、肖能富先生在本次会议上作《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对其在2009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发表相关独立意见的情况、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参加培训和学习情况等履职情况向股东大会进行了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刘超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