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1 11:39 来源:互联网 编辑:皓月繁星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2015〕127号)《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7〕691号)要求,现将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向沿海地区减量搬迁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年。
自治区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