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冶金实验厂产能置换旧设备已拆除完成
发布时间:2022-12-14 14:57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钢网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九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 四川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经济和信息化厅提出。联系电话:028-86264746;邮寄地址: 成都 市人民东路66号。
整改任务: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指导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不到位,四川省第一轮督察整改方案明确要求成都市完成置换320万吨钢铁产能,至督察进驻时未完成整改,却已验收销号。
整改目标:拆除用于置换的产能设备,完成置换拆除项目验收。
整改措施:1.2021年12月,已完成成都市长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都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置换产能设备拆除,并进行公示;2022年1月底前,完成拆除情况公告工作。
2.2022年6月底前,完成成都冶金实验厂有限公司置换产能设备拆除,并将拆除情况进行公示公告。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1.成都市长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都钢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2月30日完成了置换产能设备拆除工作。都江堰市有关部门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4日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此次拆除的产能置换退出设备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于2022年1月5日对上述两家钢铁企业拆除的产能置换退出设备进行了公告。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2.成都冶金实验厂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旧设备已于2022年6月22日拆除完成,并于2022年6月22日至6月26日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于2022年6月27日对拆除的产能置换退出设备进行了公告。该问题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