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浦项冷轧薄板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第二期价格及政策
发布时间:2008-01-18 14:21 来源:中钢网 编辑:
关于《本钢浦项冷轧薄板有限责任公司2008 年第二期价格及政策》情况说明:
一、从2008 年1 月15 日0:00 时起,订购本钢浦项冷轧薄板有限责任公司2008 年冷轧产品的合同,执行《本钢浦项冷轧薄板有限责任公司冷轧产品2008 年第二期价格及政策》,若遇价格调整,均以此为基础进行上浮或下调。价格调整以本钢销售部门发出的价格通知(文件)为准。
二、全部协议用户必须在规定的订货时间(付款基准日)前缴纳货款。
三、订货时间(付款基准日):全款用户须在合同月上月20 日前签订合同,集港用户需在合同月上月15 日前签订合同(公休日不顺延,如遇调整,以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门通知为准)。
四、银行承兑汇票以交款日贴息率为标准,月贴息率为0.9%,全款、定金、集港、有价格利库贴现时间以合同月首日为基准日贴现,无价格利库贴现时间以交款日为基准日贴现。
五、本钢冷轧、镀锌产品若超过交货时间,造成合同逾期,每天本钢向用户补贴0.38 元/吨;超过两个月按两个月计算,计算日期按材质单日期为准。
六、以上补贴均为不含税价。
本钢浦项冷轧薄板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