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2008年第一期关于对BG2008R-01价格政策中区域优惠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07-12-18 00:00 来源:中钢网 编辑:
热轧产品2008年1月份合同区域优惠如下:
一、区域优惠
1、自提、辽宁、吉林、黑龙江地区无区域优惠。
2、湖北、湖南、宁夏、甘肃、陕西、海南、河南、山东、河北、山西、天津、北京、内蒙古、新疆、四川、重庆、云南、西藏、青海地区区域优惠为50元/吨。
3、江西、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贵州地区区域优惠为100元/吨。
二、 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
三、执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