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2008年第一期热轧产品价格及政策
发布时间:2007-12-18 00:00 来源:中钢网 编辑:
关于《本钢热轧产品2008年第一期价格及政策》情况说明:
一、从
二、全部协议用户必须在规定的订货时间(付款基准日)前缴纳货款。
三、订货时间(付款基准日):全款用户须在合同月上月20日前签订合同,集港用户需在合同月上月15日前签订合同(公休日不顺延,如遇调整,以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门通知为准)。
四、银行承兑汇票以交款日贴息率为标准,月贴息率为1.2%,全款、定金、集港、有价格利库贴现时间以合同月首日为基准日贴现,无价格利库贴现时间以交款日为基准日贴现。
五、本钢热轧产品若超过交货时间,造成合同逾期,每天本钢向用户补贴0.28元/吨,超过两个月按两个月计算,计算日期按材质单日期为准。
六、以上补贴均为不含税价。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