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用2-3年调减船板及线材400万吨以上
发布时间:2016-02-29 08:58 来源:中钢网 编辑:蓝雨
记者2月28日获悉,日前,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重庆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我市将用2-3年时间,通过多管齐下、综合施策,鼓励企业主动进行市场出清,去除一批过剩产能、一批房地产库存、一批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使技术落后、环保不达标、生产不安全、长期亏损的企业基本消除,腾出资源要素、市场空间支持有前景的企业发展。
《方案》指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党中央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行稳致远、如期达成目标。《方案》提出,积极稳妥去除无效供给,包括去除过剩产能、去除房地产库存、去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资产等。
去除过剩产能:我市煤炭产能要压减到2000万吨以内,煤矿数量压减到70个以内,其中重庆能源集团产能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调减重庆钢铁集团现有船板钢生产能力200万吨以上,调减普通线材产能200万吨等;造船行业,力争退出产能20万载重吨;其他行业,在不新增产能前提下,推进水泥、平板玻璃行业兼并重组、产业升级,加强电解铝生产企业与下游加工企业就地链接,提高行业整体效益。
去除房地产库存: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因地制宜确定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的供应比例,两年内土地供应规模逐年减少10%,商品房新开工面积增速控制在3%以内;力争实现农民工及外来人口新增购房100万平方米;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市场,去除房地产库存100万平方米。同时,切实降低房地产企业税费,推动房地产功能转型,全面推行货币化安置,通过货币化安置去除房地产库存400万平方米等。
去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资产:主要通过企业集团内部处置一批,兼并重组一批,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一批,破产关闭一批等。
减轻实体经济负担:坚持“减负”“解难”“放活”原则,用改革的方法为实体经济减负担、降成本,落实好已经出台的涉企政策30条意见,着力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工成本、税费成本、社会保险费成本、财务成本、电力成本、物流成本等,减轻企业负担。
此外,《方案》还要求加大风险防控力度,切实补强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短板。
《方案》指出,通过全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十三五”时期,努力实现我市有效供给水平明显提高,过剩产能有效化解,实体经济负担得到切实减轻,各类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基础设施和民生事业短板得到有效弥补,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经济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