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启动
发布时间:2015-03-13 08:57 来源:中钢网 编辑:蓝雨
3月10日国务院安委办发布了《关于印发第二批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的函》,启动了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
这50个区县分布在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17个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攻坚战时间是2015年3月-12月。
主要目标就是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使煤矿安全重点县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到2015年底,第二批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幅度超过全国煤矿平均降幅。
《方案》提出,要加快关闭淘汰小煤矿。严格准入,重新核定产能。停止核准30万吨/年以下煤矿;停止核准90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核减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矿井的生产能力,严禁超能力生产。加快小煤矿机械化升级改造,每个重点县至少建设一个采煤、掘进机械化示范矿井,带动县域内有条件的矿井实施机械化改造;煤矿机械化改造提升的能力,通过能力核定办法予以确认;新建、改扩建的煤矿,不采用机械化开采的,一律不予核准。
此次公布的50个区县较2013年11月公布的第一批50个区县名单中增加了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西、湖北、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减少了河北省。
第一批中的50个区县共有煤矿2798个,核定生产能力37827万吨/年,2012年煤炭产量21565.9万吨。其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国的四分之一,重特大事故占全国的近三分之一,而其产量仅占全国十分之一。第二批的具体情况尚未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