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现货中心 新闻中心 原料频道 期货频道 钢市早报 钢市日报 行情频道 客服热线:400-700-8508

钢厂调价信息:

钢厂导航

华东地区

华北地区

华中地区

华南地区

东北地区

西北地区

西南地区

山东:两钢材商贩虚开发票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12-19 08:46 来源:中钢网 编辑:蓝雨

  倒卖钢材的生意亏损后,钢城区两商贩想起了歪主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获利。近日,经钢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钢城区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徐亮、王明(均为化名)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十年,各处罚金30万元、25万元。
 
  徐亮、王明均是在钢城区倒卖钢材的商贩,前些年靠经营钢材发了家。然而,近年来钢材市场越来越不景气,眼看钢材生意越来越不好做,正焦急之时,二人发现有人虚开发票可以轻松获利,于是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获利。
 
  自2010年7月开始,两年多的时间里,徐亮、王明大肆向江苏省徐州市的4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80余份,税额合计270余万元,非法获利10万余元。经查,两名被告虚开的发票已全部用于抵扣税款。
 
  2012年夏天,钢城警方根据掌握线索,将徐亮、王明抓获归案。该案判决后,两人未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