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特钢干部调整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17 11:31 来源:中钢网 编辑:蓝雨
12月10日,在东北特钢集团干部大会上,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宣布:张鹏同志任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并推荐其为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人选,免去其阜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刘伟同志任辽宁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正厅级),免去其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务,并建议免去其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职务。
12月10日,在东北特钢集团干部大会上,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宣布:张鹏同志任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并推荐其为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人选,免去其阜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刘伟同志任辽宁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正厅级),免去其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务,并建议免去其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