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宝钢管:27名高管涉嫌私分国有资产
发布时间:2010-09-09 09:52 来源:中钢网 编辑:中国钢材网
江苏常宝钢管6月30日IPO过会。就在公司一干董事携手迈入亿万富豪俱乐部的同时,一场关于公司改制过程中,27名自然人股东 “0”价格受让2.28亿注册资本,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的争议也甚嚣尘上。
据了解,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开办于1958年的常州钢铁厂,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1989年7月31日改制成为宝钢集团常州钢铁厂。随后,宝钢集团于1999年12月25日与常州钢铁厂组建有限公司,投入19790.4万元占股86.8%,然而,招股说明书披露,2003年5月31日宝钢集团将86.8%的股权转让给曹坚等27名自然人,不但分文未得,反而承担了2760多万内退人员费用。不到30个月的时间,宝钢集团2.25亿国有资产化为乌有,这令众多投资者表示不解。对此,公司给出了这样的解释:1994年开始,公司连续亏损,到2003年亏损额已达2.55亿元。宝钢当时转让股份,也是出于当时公司不符合宝钢发展战略,对其利润贡献不大,公司也不被看好。
然而投资者对此并不买帐。一位姓李的投资者表示,招股说明书显示,常钢公司2001年账面有微利。2002年5月底累计账面亏损为4963.84万元。如果2003年亏损达到2.55亿,就意味着公司在接下来的仅一年时间内亏损了1.7亿。而据常钢的老职工反映,到宝钢集团退出时,公司经营也都正常,并未发生大面积停工,停产等情况。不可能发生如此严重的亏损。
接下来,在常州机电国资的主导下,常钢公司成立了改制领导小组,原企业领导层以零资产顺理成章的分割了所有2.2亿注册资本的国有资产:曹坚持股42%、陈善安持股8%、孙光亮、严献忠、张光承、周家华、韩巧林等5人分别持股4%。以上7人持股70%。招股说明书显示,改制后,公司经营逐年转好,呈现出蒸蒸日上的发展态势。李先生向记者表示,这也有悖于常理和相关规定:曹坚,陈善安等主要股东在改制前均为常钢公司的中高层管理者。如果事实真如公司描述那样企业大幅亏损,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减损,那么,公司的高管则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样的失职领导怎么有资格以“0”对价取得公司股份?按照当时江苏省有关企业改制的规定,他们根本不具备继续经营企业的能力和资质的。而按照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改制应进行公示,对社会公开招标,以这种私下交易的方式取得股份涉嫌侵占国有资产。李先生同时认为,03年巨亏1.7亿,几乎濒临破产,而改制以后奇迹般的经营蒸蒸日上,并成功上市,这其中也暗含猫腻。